十三、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原因及预防措施
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,其主要原因是:
1、由于用电设备和用电量变化无常,为了临时用电在原有的线路上接入大功率的电器设备,使其长期超载运行,破坏了线路绝缘,引起火灾。
2、对线路缺乏维护和检修,致使年久使用的线路绝缘破损后发生漏电、短路等引起火灾。
3、有的火灾是导线连接不匹配(如铜、铝导线的连接),因接触不良或使用时间过长,造成接触电阻过大,打出火花或接点温度过高引起的。
4、所用移动灯具的插头和插座接触不良而发热;照明灯具的位置与可燃物的距离过近,也会因温度过高而使可燃物起火。
5、焊接仪器设备的电烙铁用后忘记切断电源,搁置在可燃的基座上或用完后余热未散立即装入可燃的包装内,因温度过高引起火灾。
6、电加热设备长期通电而忘记关闭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。
7、公共场所人们随意吸烟,乱扔烟头或火柴杆也容易引发火灾。
8、电、气焊接时,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,致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。
9、突然停电时,使用蜡烛照明,蜡烛倾倒或人员离开,以致点燃可燃物而引发火灾。
公共场所预防火灾发生应采取的措施
1、使用电加热设备时,要远离可燃物。
2、使用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,否则,照明灯具紧贴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,其危险性很大。因为灯泡的表面温度很高,如60W的白炽灯,表面温度可达到130~1380C,10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到170~2200C,当灯泡与可燃物接触时间一长,就会引起着火。
3、电加热器用完后,应及时将电源切断,并放在不燃的基座上,等余热散尽后,再收存起来。
4、维修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烙铁,用完后,应先拔掉电源插头,然后放在不可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,千万不要放在木质地板、书桌或其它可燃物上,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。
5、公共场所尽可能不要吸烟;若要吸烟,一定不要随便乱扔烟头或火柴杆,应将烟头、火柴杆放在烟灰缸或痰盂内,否则,扔掉的烟头、火柴杆随风吹、脚踢遇可燃物也会相起火灾。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一般可以达到200~3000C,中心温度可以达到700~8000C,而可燃物的燃点大都在烟头表面温度以下,如纸的燃点是1300C,松木的燃点是2500C,所以,吸烟时烟头、火柴杆千万不要乱扔。
6、遇停、断电而使用蜡烛等照明时,要远离易燃物,并将其固定在非易燃物体的材料上,现场不能离人,当人员要离开现场时,要熄灭蜡烛,防止蜡烛燃烧到最后或倒后引燃其它可燃物,造成火灾事故。
7、 遇电器设备着火, 如计算机,既使关掉计算机,机内的元件仍然很热,仍会迸出烈焰并产生毒气,荧光屏、显像管也可能爆炸。遇到这种情况,应马上拔掉插头或关掉总开关,然后用湿物盖住电器设备,这样既可以阻止烟火蔓延,也可挡住荧光屏一类的玻璃碎片。切勿向着火的电器设备泼水。
8、安装电器设备时,一定要按照额定电流安装,切不可超负荷。
9、经常加强安全和防火常识教育。